来源:根据中国工程院官网等整理
中国工程院1月11日通过官网公布,该院已撤销李宁院士称号。
由中国工程院二局科学道德处公布的《中国工程院关于撤销李宁(农业学部)院士称号的决定》称,根据2020年12月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李宁贪污罪的判决意见和中国工程院相关规定,经中国工程院主席团审查确认,决定自2020年12月8日起撤销李宁(农业学部)中国工程院院士称号。
据了解,2020年12月8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宁及同案张磊贪污上诉一案进行二审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以贪污罪判处李宁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0万元。
根据2018年5月30日第十四次院士大会修订后的《中国工程院章程》,当院士的个人行为违反科学道德或品行不端,严重影响院士群体和工程院声誉时,应劝其放弃院士称号。当院士的个人行为涉及触犯国家法律,危害国家利益时,或涉及丧失科学道德,背离了院士标准时,应撤销其院士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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