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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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0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中层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2020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川教资[2020]6号)的安排,现将我校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已取得《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的在职在岗教学岗位人员,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编在岗人员;

(二)已购买半年以上社会保险的合同制聘用人员。

    二、认定程序

   (一)申请人提交材料

1.网上报名

时间:9月11日~9月18日

要求: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www.jszg.edu.cn)“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 提交纸质材料

    时 间:9月16日~9月18日

地 点:申请人所在中层单位

2020年下半年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花名册(附件1);

申请人填写并签字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③学历证书复印件(非大陆高校毕业生需要学历认证书复印件);

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二乙及以上等级为合格);

⑤《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四川省高校教师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合格证》复印件(一式一份)。高等学校已聘副教授(含副研究员)及以上教师职务、具有教育学专业的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可免《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但应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

⑥体检表(附件2,申请人须在指定医院完成体检,体检表首页粘贴照片处和最后一页体检结论处,务必加盖体检医院鲜章,体检结论明确为体检合格;一年内的体检表有效(2019年9月12日之后参加体检者);除孕妇提供医院妊娠证明(盖医院鲜章)可不参加X光以外,其他人员须完成体检全部项目)(指定医院:雅安市人民医院、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都江堰市人民医院);

⑦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证书使用,与网上申报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正楷写明姓名、单位、身份证号);

⑧在编人员提供个人 “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近期连续六个月)(手机或计算机下载“四川e社保”打印证明)

合同制聘用人员提供聘用合同复印件和社会保险清单(近期连续六个月)复印件;

⑨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附件3,A4纸双面打印)。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可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但应提交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复印件;

(二)中层单位教师资格评议组评议

中层单位教师资格评议组对本单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进行测试和评议,审核申请人提交材料。如评议组成员有变化,则需重新报备。

(三)教师工作部审核

 时间:9月18日~9月22日

1.中层单位审核通过的所有纸质资料,盖中层单位印章并附审核人签名;

2. 《2020年下半年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花名册》一份(纸质版须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672893859@qq.com)。

三、工作要求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将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申请人须仔细阅读注意事项,根据系统提示,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

2.请各中层单位认真落实,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严格按照本次认定的工作安排,组织在职在岗教学人员认定申报教师资格证,辅导员只能申请思政类教师资格证。“网上报名”结束后不再办理报名事宜(以前网报过没有通过的人员,应重新报名)。联系人及方式:

范海鹰:028-86293118,成都校区一教321室;

王  洪:0835-2882993,雅安校区综合楼408室;

罗  俊:028-87123392,都江堰校区综合楼5313室。

 

附件:

 

 附件1  2020年下半年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花名册-单位.xlsx 

 附件2  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doc 

 附件3  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doc

 附件4  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面试测评标准.doc 

 附件5  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doc

 附件6 关于开展2020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教师工作部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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