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师德师风建设管理办法》(校发〔2019〕20号)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首届优秀教师标兵评选工作。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的《优秀教师标兵评选办法》(附件1)组织推荐。
一、每个正处级教学科研单位推荐人选不超过1人,填写《优秀教师标兵推荐表》(附件2),签署明确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在6月18日18:00时前报送党委教师工作部。
二、联系人及方式:
电子材料提交:wanghong9211@qq.com
纸质材料分别报至各校区联系人:
王洪:0835-2882993 雅安校区综合楼408室;
宫立:028-86291380 成都校区1教326室;
罗俊:028-87123392 都江堰校区综合楼5313室。
附件:
1.《优秀教师标兵评选办法》
2.《优秀教师推荐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