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层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师德专题教育的通知》(教师函〔2021〕3号)的要求,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部署,按照通知要求完成具体工作,做到有方案、有实施、有监督、有总结,并于7月5日前报送开展情况和阶段性成果,于11月5日前报送师德专题教育总结至教师工作部。
相关材料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部门盖章后发送至505881239@qq.com(请同时报送可编辑文档和签字盖章的pdf文件)。
联系人:成都校区1-326 宫立(028-86291380)
雅安校区综合楼408 王洪(0835-2882993)
附件:
1. 教育部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师德专题教育的通知.PDF
2. 附件:中层单位师德教育开展情况统计表(2021).xlsx
教师工作部 宣传统战部 校工会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