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层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川教资[2021]6号)的安排,现将我校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已取得《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的教学岗位人员,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编在岗人员;
(二)在我校工作且连续购买半年以上社会保险的合同制聘用人员。
二、认定程序
(一)申请人提交材料
1.网上报名
时间:10月9日~10月18日
要求:申请人登陆四川政务网(http://www.sczwfw.gov.cn)或 “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网上填报:我校注册地为雅安市,确认点为四川省教育厅),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 提交纸质材料
时 间:10月15日~10月19日
地 点:申请人所在中层单位
①2021年下半年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花名册(附件1);
②申请人填写并签字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认定系统填报后打印);
③学历证书复印件(非大陆高校毕业生还需要学历认证书复印件),系统未通过的查验原件;
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二乙及以上等级为合格),系统未通过的查验原件;
⑤《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四川省高校教师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合格证》复印件。
⑥体检表(附件2,申请人须在指定医院完成体检,体检表首页粘贴照片处和最后一页体检结论处,务必加盖体检医院鲜章,体检结论明确为体检合格;一年内的体检表有效(2020年10月8日之后参加体检者);除孕妇提供医院妊娠证明(盖医院鲜章)可不参加X光以外,其他人员须完成体检全部项目)(指定医院:雅安市人民医院、四川省温江区人民医院、都江堰市人民医院);
⑦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证书使用,与网上申报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正楷写明姓名、单位、身份证号);
⑧在编人员:手机下载“四川人社”APP并注册后登录,逐步按照“办事”-“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打印”-“机关事业参保证明打印”打印个人 “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入编文件由人事处统一提供。
合同制人员:要求提供聘用合同复印件和社会保险清单(近期连续六个月在我校购买)复印件。
温江、都江堰合同制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社区或市社保局办理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或是登录成都市人社局官网打印证明。雅安合同制人员手机下载“四川人社”APP流程与在编人员相同,在“参保证明打印”选择“企业职工参保证明打印”打印个人 “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⑨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附件3,A4纸双面打印)。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可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但应提交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复印件;
(二)中层单位教师资格评议组评议
中层单位教师资格评议组对本单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进行测试和评议,审核申请人提交材料。如评议组成员有变化,则需重新报备。
(三)教师工作部审核
时间:10月18日~10月22日
1. 中层单位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所有原件,负责核实有无犯罪记录,复印件由初审人签字,盖单位印章。
2. 《2021年上半年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花名册》(纸质版须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672893859@qq.com)。
三、工作要求
1.申请人须仔细阅读注意事项,根据系统提示,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
2.请各中层单位认真落实,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严格按照本次认定的工作安排,组织在职在岗教学人员认定申报教师资格证,辅导员只能申请思政类教师资格证。“网上报名”结束后不再办理报名事宜(以前网报过没有通过的人员,应重新报名)。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范海鹰:028-86293118,成都校区一教321室
文 娜:0835-2882325,雅安校区综合楼412室
陈 妍:028-87123392,都江堰校区综合楼5313室
附件:
附件1 2021年下半年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花名册-单位
附件2 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附件3 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docx
附件4 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面试测评标准
附件5 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
附件6 关于开展2021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资-川教资〔2021〕6号)
教师工作部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