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因教材政审申请用印的,请在“用印类型”一栏选择“教材政审(教师工作部)”。
二、 申请用印务必上传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务必先在中层单位盖章签字后再上传。
三、 申请用印后,请及时关注流程跟踪表单,教师工作部审核通过后,教职工可持用印附件前往学校党政办公室(成都校区:1教705室,雅安校区:1政113室)完成用印。
四、 用印申请被退回,请按照审核部门退回意见要求补充或修改附件后重新提交。
五、 请教职工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提交申请,以免耽误用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