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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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7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中层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师发展中心《关于开展2023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川教师发[2023]3号)的安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已取得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的在职在岗人员,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编在岗人员;

(二)在我校工作且连续购买半年以上社会保险的合同制聘用人员。

二、认定程序

(一)申请人提交材料

1.网上报名

时 间3月24日8:00~4月24日18:00

要 求:申请人登陆四川政务网(http://www.sczwfw.gov.cn)或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网上填报:我校注册地为雅安市,确认点为四川农业大学),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 提交纸质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1)

时 间:4月22日~4月27日

地 点:申请人所在中层单位

请申请人严格按照附件1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二)中层单位审核

1.中层单位教师资格评议组评议

中层单位教师资格评议组对申请本单位认定教师资格证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进行测试和评议,审核申请人提交材料。如评议组成员有变化,则需重新报备。

通过中层单位评议,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面试测评标准(附件5)、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的申请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符合测试标准(附件6)要求,经学科(专业)评议组评议后,提交《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

2.中层单位审核提交的所有原件,复印件由审核人签字盖单位公章。

3. 中层单位汇总并填报《2023上下半年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花名册》纸质版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672893859@qq.com

(三)教师工作部审核

时 间:4月22日~4月28日

三、工作要求

1.申请人须仔细阅读注意事项,根据系统提示,准确、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2.请各中层单位认真落实,做好政策宣传解释,严格按照通知安排做好认定工作。“网上报名”结束后不再办理报名事宜(以前网报过没有通过的人员,应重新报名)。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范海鹰:028-86293118 成都校区一教321室

晏 嫣:0835-2882325 雅安校区综合楼412室

陈 妍:028-87123392 都江堰校区综合楼5313室


附件:

 附件1  报送材料要求

 附件2  2022年上半年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花名册

 附件3  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附件4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

 附件5  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面试测评标准

 附件6  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

 附件7  四川省教师发展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附件8  四川农业大学普通话等级证书核查信息表

教师工作部

2023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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