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层单位:
根据《教职工荣誉体系实施办法》(校发〔2022〕7号)文件精神,现决定启动2023年度敬业奉献奖评选工作,以表彰专职在管理与服务工作中爱岗敬业、忠于职守、默默奉献的先进个人。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程序
采取中层单位推荐、学校提名相结合的原则确定拟表彰人选。具体步骤为:中层单位初步推荐,教工部汇总组织初评,学校补充提名并审核确定表彰人选。
二、评选要求
中层单位推荐不超过1名人选,全校评选表彰人数不超过60名;推荐人选须思想政治过硬、师德师风优良,工作表现突出,群众公认,无违法违纪情况;推荐人选应为管理与服务工作的一线人员。
三、表彰奖励
评选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校发文予以表彰奖励。
四、材料提交
中层单位5月31日前将《敬业奉献奖候选人推荐表》(Excel可编辑版和签字盖章扫描版)直接报至党委教师工作部。联系人:宫立,联系电话:028-86291380邮箱:403833958@qq.com。
附件:敬业奉献奖候选人推荐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