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教师工作部部长肖洪安就《师德师风建设管理办法》作解读
8月20日,学校印发《师德师风建设管理办法》(校发【2019】20号,以下简称《办法》),对我校师德师风建设作出了明确规划。近日,党委教师工作部部长肖洪安就《办法》有关问题回答了笔者提问。
问:请您介绍一下《办法》出台的背景。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对师德师风建设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和思政课教师座谈会重要讲话中,特别强调了新时代师德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等学校作为“立德树人”的核心支撑,担负着为党和国家培养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使命。培养什么人,是教育的首要问题。人无德不立,育人的根本在于立德。培养人的政治素养、师德师风和育人本领,直接决定育人的结果,是“党之大计、国之大计”的直接守护。
为此,中央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多次出台文件,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教育部于2014年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四川省教育厅于2015年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2018年1月出台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对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提出了要求。2018年9月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研究制定了《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对师德“一票否决制”提出了具体要求。同年11月,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相继出台。
问:请您介绍一下《办法》出台的重要意义。
答:师德师风建设不仅是党和国家的要求,也是学校改革发展的内在需要。为实现建设特色鲜明、国际知名的全国一流农业大学的建设目标,围绕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 教职工队伍,学校与四川省同步,将今年定为师德师风建设年,提出每位教职工应大力弘扬教师职业精神、科学家精神和“川农大精神”,努力做最好的自己,以德育人。
正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制度建设是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基础,是抓好师德建设的根本保障。《办法》的出台确保了我校师德建设的规范性。如,办法规定“建立教育、宣传、考核、奖惩与监督相结合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机制”。同时,《办法》为师德建设提出了指导性和约束性。如,将师德考核纳入教职工年度考核中,并且在各项工作中,全面实行师德不合格一票否决制;建立的违反师德行为惩处机制中明确了什么是底线,提出了最低要求,这些是我校教职工必须遵守的,是不可触碰的红线。《办法》的出台为教职工提供了“预防保健手册”,是对我校教职工的警示提醒,也是严管厚爱的制度体现。
《办法》出台目的是建立我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大力弘扬“川农大精神”,并通过教育、宣传、考核、奖惩、监督等相结合的机制,促使教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担负起立德树人的神圣使命,争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提升职业道德修养,践行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努力成为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
问:前期已经做了哪些主要工作?
答:学校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始终把师德建设摆在教职工队伍建设的首位,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特别是在2018年底,学校专门成立了党委教师工作部,牵头主抓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内容,加强了机构和队伍建设。
党委教师工作部成立后,赓即开展了系列工作。值得一提的是,今年3月牵头在全校范围开展了师德师风建设情况大调研,通过线上线下问卷调研、分别在三校区召开中层单位负责人、教师代表及学生代表座谈调研会,全校有26%的在职教职工、27%的在校学生和10%的离退休教职工参与调研。通过大量的调研工作,较为全面的掌握了我校师德师风建设相关情况,调研表明我校师德师风总体状况良好。4月,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师德师风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通知》要求和精神,又迅速开展了师德师风大学习大讨论大总结活动。与此同时,通过层层推选,通过征文、专栏等形式,在全省和全校校范围内选树、宣传了一批师德师风先进典型。各中层单位认真领会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已安排的组织生活学习时间和政治理论学习时间,根据各单位自身实际情况,扎实深入地开展了200余项大学习大讨论大总结活动,在师德师风建设文件制定、师德先进典型评选宣传、师德师风专题报告学习研讨会等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提升师德师风建设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依据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学校于8月20日出台了《师德师风建设管理办法》。
问:《办法》有哪些主要内容?
答:一是教育与宣传:不断完善形成常态化和制度化的师德教育培训体系,通过多种方式教育培训引导教职工坚定理想信念,自觉用“四个意识”导航、用“四个自信”强基、用“两个维护”铸魂。同时,加强师德宣传,深入挖掘和凝练我校教职工中为人为学为师的大爱师魂,充分展现我校教职工的良好精神风貌,培育重德养德的良好风尚。学校将每年9月确定为“师德师风主题宣传月”,将充分利用广播、校报、网站、微博、微信、手机APP等媒体,加强弘扬师德风尚的宣传报道,集中宣传优秀教职工的师德风范和感人事迹,努力营造崇尚师德、争创师德典型的良好环境氛围。
二是考核与奖惩:值得一提的是,虽学校每年对教职工的年度考核都包含了“德”,但是此次《办法》中再次明确提出将师德考核纳入教职工年度考核,并规定从几个方面(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学风作风、服务集体等)具体来落实,考核方式采用个人自评、单位考评等形式进行。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职工,其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在职称评审、岗位聘任、干部选拔、导师遴选、评优奖励等各项工作中,全面实行师德不合格一票否决制。同时,提出完善教职工荣誉激励制度,首次确定了每两年评选一次“优秀教师标兵”,单列奖金30万元/次。最后,明确了师德行为的底线,对违反师德行为的教职工学校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建立问责机制。
三是监督与投诉处理:强化师德监督,建立健全师德状况调查、师德重大问题报告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各级党组织、群团组织、学术委员会、教学督导委员会等在师德师风建设中的作用,将师德水平作为教育教学质量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学生评价机制。通过书记校长信箱和设立师德投诉举报平台,完善师德监督渠道,及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同时,建立投诉分类调查机制,教育教学类问题投诉,由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牵头调查;学术不端问题投诉,由科技管理处负责牵头调查;其他师德失范投诉,由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牵头调查。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调查情况,形成处理意见。对师德问题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投诉处理一般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问:为促进《办法》落到实处,有哪些工作要求?
答:学校要求建立以中层单位为主,学校和中层单位两级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体系,形成党政工团协调配合、全校上下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成立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分管党委教师工作部的校领导担任组长,党委教师工作部和党委宣传统战部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日常工作。同时,明确各中层单位是落实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主体和基层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是师德师风建设第一责任人。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责范围和分工,共同落实好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要扎实将《办法》要求落到实处,就要求党委教师工作部及各中层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认真谋划,做好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工作。一是加强学习宣传。推动将《办法》纳入各级党委(党总支、直属支部)理论学习、组织生活和教职工政治学习内容,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和宣传阐释,采取多种形式帮助广大教职工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争取做到全校覆盖、无死角,人人应知应做、必知必做,真正把教书育人和自我修养结合起来,自觉做到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为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不断添砖加瓦。二是完善配套制度。加强统筹谋划,推动各单位进一步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制度,把《办法》各项规定落细落小、落到实处。三是做好督促落实。适时开展专题调研,深入了解《办法》贯彻落实情况,推动解决工作中的困难问题。
总的目标就是,师德师风建设一盘棋,全校上下共同努力,以制度机制创新为先导,以开展各类活动为载体,营造浓厚的师德建设氛围,为建设一流农业大学打造一支师德高尚、师风优良的教职工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