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评选表彰四川省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的预通知》要求,经单位提名,党委教师工作部评议,学校拟推荐曹三杰同志参评四川省优秀教师,黎明艳同志参评四川省优秀教育工作者,园艺学院参评四川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
公 示 期:2023年7月16日--7月18日。
全校师生员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向学校纪委办公室(0835-2882561、028-86293258)或教师工作部(028-86291380、15210619329)电话、书面反映或面谈。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7月16日